公司債務能繼承嗎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3-12-29 15:25:59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
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
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
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
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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