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的法律風險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3-10-13 20:55:33
借貸的法律風險如下:
1.借款用途風險。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從事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2.訴訟時效風險。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情形的,就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3.債務人的身份風險。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并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條
以免受騙上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1.借款用途風險。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從事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2.訴訟時效風險。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情形的,就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3.債務人的身份風險。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并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條
以免受騙上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