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轉讓的條件是什么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0-11-18 18:44:25
一、須有有效債務存在
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即使當事人就此定有承擔合同,也不發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債務,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債務承擔。將來發生的債務,也可以設立債務承擔,只是要等到該債務成立時才發生轉移的效果。訴訟中的債務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擔。
二、被轉移的債務應當具有可轉移性
不具有可轉移性的債務,不能夠成為債務承擔合同的標的。司法實務中通常認為下列債務不具有可轉讓性:①性質上不可轉移的債務,它往往是指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系的債務,需要特定債務人親自履行,因而不得轉讓;②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轉移的債務;③合同中的不作為義務。
三、形式要件
依據《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依照其規定。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即使當事人就此定有承擔合同,也不發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債務,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債務承擔。將來發生的債務,也可以設立債務承擔,只是要等到該債務成立時才發生轉移的效果。訴訟中的債務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擔。
二、被轉移的債務應當具有可轉移性
不具有可轉移性的債務,不能夠成為債務承擔合同的標的。司法實務中通常認為下列債務不具有可轉讓性:①性質上不可轉移的債務,它往往是指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系的債務,需要特定債務人親自履行,因而不得轉讓;②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轉移的債務;③合同中的不作為義務。
三、形式要件
依據《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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