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開庭怎么規定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0-10-09 09:12:24
民間借貸糾紛,是指因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借貸協議,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而產生的糾紛。當事人在決定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通過會詢問民間借貸糾紛開庭幾次。事實上,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法院審理一起案件的次數,但是對審理期限有規定。
1、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法院對案件立案受理后,會盡快安排開庭時間并將傳票等法律文書送達給原、被告雙方,如果能夠直接送達,那么就能準時開庭;若無法直接送達,就可能會涉及到公告送達,民間借貸糾紛的公告期為兩個月,公告期到了就能開庭;庭審結束后,隨即會向雙方送達民事判決書,不論是開庭,還是下判決書,都會在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內完成。適用普通程序的一審案件,一般情況下審理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最長不超過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的一審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二審案件的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經過延長的,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1、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法院對案件立案受理后,會盡快安排開庭時間并將傳票等法律文書送達給原、被告雙方,如果能夠直接送達,那么就能準時開庭;若無法直接送達,就可能會涉及到公告送達,民間借貸糾紛的公告期為兩個月,公告期到了就能開庭;庭審結束后,隨即會向雙方送達民事判決書,不論是開庭,還是下判決書,都會在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內完成。適用普通程序的一審案件,一般情況下審理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最長不超過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的一審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二審案件的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經過延長的,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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