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會有利息嗎
作者 cc 瀏覽 發布時間 2020-04-22 14:06:41
東莞虎門律師事務所、東莞虎門房產律師、東莞虎門刑事律師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而且,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若是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前述四倍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的規定: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
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款,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還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首先分析債務性質,確定還款責任人
一般情況下,判斷是否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會從以下方面來判斷:
1、該債務是否發生在夫妻關系的存續期間,若不是,一般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2、債務人產生債務的原因或借債的目的是否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債務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3、債務人舉債的目的和債務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賭債等,則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但債務人的配偶證明已經將債權人與債務人的某些債務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為個人債務。
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要求債務人配偶償還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要夫妻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間存在婚姻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歸還借款。
屬于個人債務,要求債務人的繼承人償還
繼承人在繼承死者遺產的同時,也負有清償債務的義務。除非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那么死者生前的債務應由其他繼承人負責償還。因此債權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繼承人及家庭成員在繼承的財產范圍內清償死者債務。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而且,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若是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前述四倍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的規定: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
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款,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還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首先分析債務性質,確定還款責任人
一般情況下,判斷是否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會從以下方面來判斷:
1、該債務是否發生在夫妻關系的存續期間,若不是,一般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2、債務人產生債務的原因或借債的目的是否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債務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3、債務人舉債的目的和債務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賭債等,則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但債務人的配偶證明已經將債權人與債務人的某些債務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為個人債務。
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要求債務人配偶償還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要夫妻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間存在婚姻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歸還借款。
屬于個人債務,要求債務人的繼承人償還
繼承人在繼承死者遺產的同時,也負有清償債務的義務。除非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那么死者生前的債務應由其他繼承人負責償還。因此債權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繼承人及家庭成員在繼承的財產范圍內清償死者債務。